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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祝各位城友在APT马尼拉站打出好成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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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#
RichZhu 发表于 2012-9-21 20:36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小朱:这个论坛真的不适合,你在这里没有知音,还是换个地方吧。

作为论坛的管理者,我已经反复跟你解释过多次,但显然你并不理解,也不想理解。我不想在你这里再花时间了,为了我们两个都不再浪费时间,我只好禁止你发言了。

2#
RichZhu 发表于 2012-9-21 20:38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RichZhu 于 2012-9-21 20:39 编辑

谢谢老邓的祝愿。我觉得教授和铁牛比我的机会更大,我们都会努力的。。。
3#
RichZhu 发表于 2012-9-22 08:35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铁牛 发表于 2012-9-22 07:57
哈哈,多谢老邓,一起加油。
朱老师,谁的机会大也能算出来的吗?不是赛前迷惑我们的吧 明天我们一起买彩 ...

这个是有科学依据的,哈哈。
4#
RichZhu 发表于 2012-9-23 01:36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。。。

说服不了小朱跟智游城是不是最好的中文扑克论坛有关系吗?智游城没有教书育人的义务啊。禁言在论坛管理上不是什么不可理解的事吧?怎么又跟可怜可笑连到一起来了?

既然你自称是小朱的父亲,小朱也没有疑义,应该有一定的可信度。我就以一个父亲的身份说一下我自己的看法。

如果我儿子到邻居家的聚会一再扫大家的兴致,最后被赶出来了,我会跟儿子讲道理,要他注意自己的言行,礼仪和起码常识。我不会跑到邻居家指责对方没有能力说服我儿子,更不会因此觉得邻居不好,很可笑可怜。

怜爱儿子是父亲的天性,但过度溺爱对孩子却未必是好事。可能我说得太多了,就此打住。
5#
RichZhu 发表于 2012-10-3 00:45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xiaozhu88 发表于 2012-9-25 00:06
就事论事,你给小朱定的是什么“罪名”呢?

在一个公开的论坛封别人ID,应算是很严厉的处罚,你总该给出 ...

既然你们声称在北美生活,想必看过这样一句话:we reserve the right to not serve you。如果没见过,下次去餐馆或商店留心一点,说不定就看到了。

论坛是公开场合,但并不是公共财产。话说得再白一点,论坛并不需要任何理由,也不需要给出任何解释,拒绝为你提供服务,包括让你登录或允许你发言。

是不是很意外?这不但合法,而且是起码的常识。

之前没有回复是我实在不愿把话说成这样,但今天又有一个新注册的“[小朱]”,我也只好在这里把话说清楚了。

如果再出现跟小朱相关id的禁言,论坛不会再花时间解释。解释只是一种礼仪,从来不是必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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